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98、101、104、107及110學年度聘任專任運動教練應於112學年度辦理績效評量,請各校於期限內前召開會議並將資料送達本局,請查照。

本市所屬各級學校98、101、104、107及110學年度聘任專任運動教練應於112學年度辦理績效評量,請各校依規定召開會議並檢送、上傳相關資料。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體育局辦理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基準」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組織及審議準則」辦理。
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每任滿3學年度,應接受績效評量,請各校配合年度成績考核,請於8月完成校內初審,並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送達及繳交相關資料(詳見文內說明)。

三年績效考核-函(抄本).pdf
附件1-名單(公告版).pdf
附件2-新北市政府體育局辦理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基準(含附表及附件).pdf
附件3-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組織及審議準則.pdf
附件4-銜接學生名冊.odt
附件5-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表暨訓練指導及專項運動推廣績效評分表(國小適用)-1.odt
附件6-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表暨訓練指導及專項運動推廣績效評分表(國中適用)-1.odt
附件7-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表暨訓練指導及專項運動推廣績效評分表(高中職適用)-1.odt
附件8-參賽資料明細表.ods
附件9-自我檢核表(新基準).pdf
附件10-任職於國民小學專任運動教練訓練指導績效計分表.pdf
附件11-任職於國民中學專任運動教練訓練指導績效計分表.pdf
附件12-任職於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訓練指導績效計分表.pdf
附件13-注意事項.docx(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