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7條申請改聘案,請各校於期限內函文本局辦理改聘事宜。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7條申請改聘案,請貴校於113年11月1日至15日函文本局辦理改聘事宜,詳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教練改聘案,各校得併同辦理專任運動教練三年績效評量時,召開教練評審委員會審議,本案相關表件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

改聘公文(抄本)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
運動教練資格附表
申請人指導選手升學繼續從事訓練參加比賽對照表
申請注意事項